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政府办职业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行政审批事务管理中心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行政审批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岗位: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 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翔安区行政中心主楼314室
咨询电话:7886028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