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办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招聘范围:
具有常山县范围内户籍的人员(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文印排版能力。
3、所学专业要求:财政学、税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审计学、统计学等经济类专业和文秘类专业。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通过常山人才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3月23日。
(2)报名地点:常山县财政地税局人教科(1311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1张。
(4)资格审核:由常山县财政地税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及面试结果,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常山县财政地税局组织实施。
6、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常山县财政地税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局服务三年以上,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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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财政地税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