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中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宣城中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5年宣城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学科3名、高中数学学科1名(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位)的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单位变化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教体局与宣城中学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纪工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在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安徽省宣城中学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安徽省宣城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任教学校出具的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的证明原件(或提供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是在编在岗教师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2)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基础知识为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占15%),专业知识为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占85%)。
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此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采取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在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内容分为试讲和答辩。采取集中备课、临时抽签方式确定教学能力测试顺序,依次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2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评委根据课题内容提出2—3个问题)。详情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法则保留两位小数。
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
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成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及宣城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要调阅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安徽省宣城中学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报批、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宣城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教体局 0563—3033021
宣城中学 0563—3033050
监督电话: 市教体局(纪工委)0563—3033045
市人社局 0563—30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