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现有村(居、场)工作人员结构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本镇范围公开招聘一批村(居、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
具体招聘范围和岗位等详见《2015年辛庄镇公开招聘村(居、场)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志愿到村(居、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会熟练使用本地方言;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8月2日(每天8:30—16:00)
2、报名地点:常熟市辛庄镇政府5楼1521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以下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名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出具的相应居住证明、工作经历社会在职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者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2015年辛庄镇公开招聘村(居、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前,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报考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人才网(http://www.csrcsc.com/)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www.xinzhuang.gov.cn)。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以下相关网站的网址同上,不再重复)
3、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熟市人才网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予以公布。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人才网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常熟市人才网和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内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才网、辛庄镇政府网站公告栏内公示7天(含休息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则不予录用。反馈电话: 52489004、52991928。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即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方式为人才派遣。
四、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招聘派遣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按就职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
2、招聘派遣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合同期满,根据其工作能力、村(居、场)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劳动合同;如经考核不胜任或村(居、场)工作不需要即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招聘派遣到村(居、场)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始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481001、52991928。
六、其他
1、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由辛庄镇公开招聘村(居、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量确定,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委员、组织人事科员等人员组成。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本次招聘的村工作人员不列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
本简章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2489004、524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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