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中心工作人员50名(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招聘职位分A、B两类。其中:A类为文职工作职位(10名);B类为特勤工作职位(4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职位表》上规定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的2013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截止2013年9月14日仍在岗的三都县公安局协勤人员或三都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队员;
3、三都籍武警、消防、人民解放军部队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1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及以上;
6、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及以上;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内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13年9月1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前七个工作日在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三都水族自治县党政网(http://www.sdx.gov.cn/)、凤羽水乡党建网(http://www.sddjw.gov.cn)、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dxrs.cn/)及三都水族自治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组织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下午17:30。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按要求填写《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三都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三都县公安局在岗协勤人员须提供三都县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证明;三都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队员须提供三都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在岗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身高及视力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处突中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要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隐瞒报考身份和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是否减少招聘职位人数,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考试
任何一项考试项目,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其他任何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一)A类职位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即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体能测试
男、女体能测试均为5个项目,总分100分(其中每一项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取5项成绩平均分即为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其中二项及以上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能测试所有科目考试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男子体能测试从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5个项目进行考核。
(1)1000米跑:4分15秒及以下为合格(60分)。每减少1秒加1分,每增加1秒减1分,3分35秒以内为100分。4分41秒以上为0分。加减分以60分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