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州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交通条件的大力改善,前来我州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考察、交流、投资的客商不断增多。为增强接待的满意度,努力提高接待水平和接待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黔南州旅游局201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务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由州旅游局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专项招聘工作考务机构,负责统筹安排招聘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度黔南州旅游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女性)。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黔南州旅游局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导游服务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2013届及往届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1周岁以下(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形象气质佳、能歌善舞、语言表达流畅;
5、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9月4日(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州旅游局办公室(环东中路267号,州委门口原黔南电视台)。
联系人:杨燕来联系电话:0854-8281436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持规范填写的《黔南州旅游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州旅游局安排2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对该职位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州旅游局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职位改报的时间为2013年9月5日。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笔试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8日至9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