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中国最重要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贯彻“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和招聘条件
(一)、党委办公室秘书1人
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踏实,具有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学生管理1人
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相近或为文史类专业;
3、有较强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曾任校级学生干部者优先;
4、愿意从事并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薪酬管理1人
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
2、具有数学、统计、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复合型人才优先;
3、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做事严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推进能力;
4、熟悉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5、在薪酬绩效、高校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剪辑专业教师1人
招聘条件:
1、硕士或文艺二级(副高)以上;
2、影视剪辑或制作专业毕业、10年以上从事影视剪辑工作,作品有一定影响;
3、年龄35岁以下;
4、专业英语能力优异。
(具备3年以上该专业教学经验者,具备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详见学校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在网上完成个人注册后,可直接选择岗位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8日。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的应聘人员信息递交用人部门。
3、考核
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的初试,初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初试内容与方式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人事处对通过部门初试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提交校教职工招聘综合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结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和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85521
联系人:王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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