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改善和优化全县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经中共龙里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采取不定岗的方式,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44名。大类职位为:
1、综合管理类副科级干部25名;
2、政法类副科级干部8名;
3、县级医院副院长2名;
4、县级高、初中副校长2名;
5、其他副科级干部7名(发改、住建、工信、水利、规划、金融等)。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业绩突出。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3、4、5类职位,具有该职位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公务员报考的,应当任科员职务3年及以上,现任副科级职务试用期满者即可报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应当任九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聘任助理级职称3年及以上,聘任到副科级岗位的人员试用期满者即可报名;
4、具体岗位要求:
(1)报考综合管理类岗位的,不限专业;
(2)报考政法类岗位的,应当具有法律、法学类相关专业学历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报考县级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县级高、初中副校长职位的,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发改、住建、工信、水利、规划、金融等其他岗位的,应当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现任正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经过选拔,如作为拟任人选的,保留正科级待遇。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8月1日。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近三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受调任、转任及其他规定限制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组织考察、提出拟任人选试岗、讨论决定及任用、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拔简章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ongli.gov.cn/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龙里县委组织部(龙里县龙山镇太平寺县政府行政办公楼八楼第九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1.《龙里县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2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参加工作文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1份);5.近期正面1寸同底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三)资格审查
龙里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与该职位公开选拔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低于10:1比例,由县公选办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名额。对不能开考职位的报名者,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里县委组织部(龙里县龙山镇太平寺县政府行政办公楼八楼第九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和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重点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2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者,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对象,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职位所有面试人员复核和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公选职位取消。
(六)组织考察
体检通过后,县公选办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工作实绩、干部群众公认度等情况,重点开展“德”的专项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考察过程中开展实绩评价和德的测评并计算考核得分。具体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80%+考核得分×20%。
(七)提出拟任人选试岗
龙里县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报考职位具体要求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酝酿,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及试用岗位,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后安排到相关岗位试岗三个月。试岗结束后,由龙里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察,根据试岗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及岗位建议。
(八)讨论决定及任用
龙里县委常委会对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如需经《地方组织法》和有关章程完善任职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经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任用的人选,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但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发现问题且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任职人选。
四、管理和待遇
1、对经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的公选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免职意见,报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试任职务,免职人员按公开选拔前相应的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
2、县内已考察但没有被任用的,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安排到有关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
3、县外参加公选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可直接作为引进人才调入本县有关部门工作,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标准享受,原公务员、事业身份不变。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同职级安排。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岗位补贴。其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龙里县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4、经过此次公开选拔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将由县委组织部分期分批安排外出培训、挂职锻炼等,加大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的培养力度。在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职位空缺补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员或全县重点工作抽调人员时,原则上优先从公开选拔的后备干部中进行选拔。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县公选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考试、面试及体检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54—5621698(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4—5632121(龙里县纪委办公室)
0854—12380(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0854—5621808(龙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本公告由龙里县公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龙里县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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