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共岚皋县委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为中共岚皋县委党校公开招聘2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本次招聘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名,具体专业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1979年7月10日至1997年7月9日);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院校在读的非2015应届毕业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岚皋县河滨大道12号。联系电话:0915--2529108);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自荐书等相关材料及正面免冠照片2寸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为确保招聘到合格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1:2,未达到1:2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名额。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岚皋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5、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岚皋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