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2名,身份为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驶员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作风优良,遵纪守法,反应灵敏且能吃苦耐劳;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165cm以上,丽水市户籍。
3、具有c1类以上驾驶执照,5周年以上驾龄,热爱驾驶职业,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无重大事故记载;
4.持有B1类以上驾照的或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人员要求五官端正,矫正视力1.2以上,非色盲、夜盲、夜游人员,其他体检项目要符合浙江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录用办法:符合条件者,经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后,择优录用,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待遇: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9日
2、报名地点:莲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区政府附楼305),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2271885
3、报名时带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后”等表述均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