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充实我县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镇卫生院招聘医生10名。根据《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的人员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本县户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前)或岚皋籍生源。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或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现在岚皋县服务在职在岗且服务期满一年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在征得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2004年12月底前经县卫生局批准备案的各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现在岗并取得助理医师执业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已被录
(聘)用的人员和2013年我县公开招聘录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报名(12月12日--12月20日)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本人具有相应资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已就业并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报考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三、笔试(12月28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解剖、病理、生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工作程序详见《岚皋县2013公开招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查询网址:岚皋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gao.gov.cn/)
岚皋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lgrs.gov.cn/index.asp)。
咨询电话:2527662、2529108
岚皋县2013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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