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科研服务能力,优化人才结构,更好地满足建设现代农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市农业局为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4名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研究生4名,其中农药学专业1人,蔬菜学专业1人,农业昆虫与生物防治专业1人,森林保护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农学类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适应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全日制学校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专业为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信息(7月23日—7月29日)
通过安康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7月30日—7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农业局政办科(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1102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8月1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考察(8月2日)
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现场提问形式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经面试考官集体综合评定,按招聘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放弃,依次递补。面试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体检(8月4日)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8月5日—8月11日)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8月31日前日)
公示期满,录用人员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安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报到,由安康市农业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