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紫阳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公民。有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取),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进行文字录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55cm。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5日止。
2、地点:紫阳法院政工科。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法学基础理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县法院办公楼七楼。
2、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紫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出现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试用期月工资为1000元;期满后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紫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予以调整。
3、本院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负)。
4、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咨询电话:4429259
联系人:黄振琴
附:
紫阳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