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技师学院,是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hrsj.gov.cn),及珠海市技师学院网站(www.zhgjx.com)(以下简称“两门户网站”)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资格条件、岗位及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情况详见《珠海市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特快专递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要求: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7: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珠海市技师学院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和收件人:张老师,邮编:519015,联系电话:0756-3808361,13680352303。
3.报名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所有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以及获得地级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其他事项:①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5.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4月22日18:00时前在“两门户网站”上公布。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24日(8:30—12:00,14:00—16: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珠海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2。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同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备验,验证不通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15年4月25日上午笔试,4月26日面试。地点在珠海市技师学院(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内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教学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问题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或专业技能、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部分岗位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其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两门户网站”上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及考察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珠海市技师学院将与应届或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86、21282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371;
(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者,用人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