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协警员3名。
一、协警员的主要职责:
协警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官办案工作服务。
二、协警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协警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覃塘区检察院与聘用协警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对聘用的协警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协警员的福利待遇:
1、工资:1765元∕月。
2、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3、差旅费参照本院正式干警标准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三)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四)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其他条件:工作条件较艰苦,适合男性。法律、公安侦查类相关专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起至7月30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861508。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六、此招聘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