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桥头镇排水管理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4名,主要从事排水(污水)管理、排水设施运营养管和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能适应户外工作。
(二)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5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市政管理、水利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相关专业;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上述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可不作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但必须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身体健康。
三、有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7月15日-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桥头镇政府308室报名。
2.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2.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实际录用人数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355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