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溪镇决定公开招聘机关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 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持有C1级以上驾驶执照,驾龄在3年以上,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没有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在一个年度内记满12分。
3、户籍:平阳县。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日--4月13日。
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顺溪镇党群办(3楼3005)报名。
报名电话:58123053 13958956286 联系人:刘洪玉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三、有关待遇
全年待遇38000元左右(享受五险)。
四、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由顺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