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招聘速录员(编外)4名。
1.招聘条件:
(1)、速录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计算机打字速录能力每分钟达到70个字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人;
(3)、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1608房间(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3)、要求本人到法院报名登记,带近期2寸证件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88018053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