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缓解人员紧缺问题,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在淄博市、滨州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或有医(护)及相关工作经验的35周岁以下青年男性5人。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从事医(护)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楼一楼院办主任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15069357888 0533-6735129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经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0人时,免去笔试环节,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临床知识,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仪容仪表等。
五、相关待遇
新录用人员属编外用工,试用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项保险,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待遇。
六、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