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其中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4人,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相关专业5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境监测事业,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务实,服从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无不良社会记录。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环境监测、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熟练操作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等大型设备者加3分、具有中级职称者加3分,具有山东省环境监测上岗证者加8分。具体见附件1。
3、善于沟通,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能适应现场监测及夜间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境监测岗位,无色盲、色弱及其它不适合监测工作的情况。
5、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9日-5月23日;
2、报名地点:
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综合科(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716室)。
3、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及其他资格证书现场报名。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3-5200142),在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少于等于1:3的报名比例,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多于1:3的报名比例,采取笔试的形式按成绩高低以1:3比例选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新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3090元/人/月(含工资及单位、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标准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0533-5200142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