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进步,有严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有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经济分析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实行择优聘用,确定为正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报酬为1800元。
2、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参照本单位其它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报名及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6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fgwbgs8899@163.com
联系人:潘海双
联系电话:0775-456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