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区社会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充实社区服务站、社会领域党建和社会组织工作队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热爱社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职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或大兴社会建设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6月24日上午9:30至6月26日下午16:30期间登录北京大兴信息网或大兴社会建设网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点击此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4小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1日登陆北京大兴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
1。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60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2。调剂。经资格复审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调剂。调剂人选,按照该职位调剂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事宜可在资格复审后登陆大兴信息网或大兴社会建设网查询。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大兴信息网和大兴社会建设网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被录用工作人员到岗一个月内,按照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兴办文〔200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京兴办文〔2010〕1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
七、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和大兴社会建设网的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265920
招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学历要求 |
政治面貌 |
年龄 |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
备注 |
0101 |
兴丰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7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2 |
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1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3 |
清源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26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4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5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5 |
高米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5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6 |
西红门地区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19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7 |
黄村地区办事处社区服务站社工 |
20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108 |
采育镇社区服务站社工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 |
0201 |
社会领域党务工作者 |
14 |
大专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由区招录办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 |
0301 |
其他社会工作岗位社工 |
1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
1:2 |
由区招录办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包括禁毒、司法、“枢纽型”社会组织、行政等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