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拟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城市管理局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㈡招聘岗位条件
主管部门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备注
县国土资源局财务人员1名,其它岗位5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岗位人员需财会金融类专业并持有会计证,其他岗位人员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五峰工作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记者4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从业经验一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队员3名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因工作性质和环境较适合男性。在五峰工作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15日。
2、报名地点及电话: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计划调配考核与录用任免股;联系人:向群、李万丹;联系电话0717-5821963、0717-582231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退伍军人须提供军队服役证明。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并查实有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报名,不得变更已报名的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具体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㈡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笔试分岗位类别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答案、统一评卷。笔试成绩及时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
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上公布。
⑵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组成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⑶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综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上公布。
㈢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后,对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在五峰最低服务5年。
三、工作要求
㈠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㈡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717-5822592,5821963;监督举报电话:0717-5822769。
查询网站:五峰政府门户网站和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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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