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主要任务:为本地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为群众提供阅读资料和阅读场所;搜集、整理和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开展图书馆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资格条件
须具备《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的按比例减少相应招考职位数或取消考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6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验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资格验证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2015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11:30,具体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越秀区图书馆)一楼大厅。(地铁1号线、6号线东山口站E、F出口)
2、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增城)还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3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67615;监督电话:87673539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