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依据海珠区有关文件的精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18名。
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职责:负责案件开庭审理、调查询问、合议庭评议、宣判等记录工作;负责布置、管理审判法庭,完成法官在庭上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公道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律或相关专业专科或本科学历(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5、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拼音或五笔等输入法,每分钟打字100个以上(准确率80%),(有速录资格证者优先);
6、身体健康;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00至12:00,报名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办公楼1002室。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由本人填写《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笔试。采用听打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打字的熟练程度,按100字/分钟速度测试文章2篇(字数约1500字)。
2、面试。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2:30-5:00。
请参加笔试的人员自行提前准备手提电脑、亚伟速录机等录入设备。
四、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政工办负责对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从优,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9
联系人:黄小姐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