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全省基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公开招聘农林牧渔水利类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3号)精神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类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业推出1个岗位,计划招聘水利类技术人员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资格条件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水利类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堤河道监管中心(开发区六号大街465号,公交384路、104路至六号大街十一号路口站,往东约400米至白洋桥休闲美食园内)。
2、报名提供材料:
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实绩情况)1份,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二)笔试
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内容:基层农、林、牧、渔、水利等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基础性知识。
科目:水利工程。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地点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与待遇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网站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6910334。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11960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堤河道监管中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