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和下属单位市装备制造业科技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相关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56室市科技局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9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四)现场报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齐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笔试前3天由我局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客观题和文字写作等主观题),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6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局组织专门人员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我局按考试的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少于1:5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核准后当场向考生公布,然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15063。
附件: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