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考一批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至1997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4月20日)。
二、报名
(一)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填写《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自行下载,需本人签名)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到中山市石岐区梅基街27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311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15年4月20日至21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雇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我局按考试的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笔试后统一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核准后当场向考生公布,然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于5月18日在我局网站上公布。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雇用。
六、其他
本通告由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922801、88920099。
附件:
附件1: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考机关雇员报名登记表.rar
附件2: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机关雇员报考诚信承诺书.rar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