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山侨刊社是隶属于中山市外事侨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推动侨刊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认真严谨,细致耐心,有合作精神。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6日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山市中山侨刊社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18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09室)
联系人:杨先生梁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83905。
投诉电话:中山市外事侨务局0760-88319323。
(二)报名要求
(1)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第二代)、
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2张。
(6)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随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上报审核。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管理知识和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外事侨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2)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外事侨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外事侨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外事侨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中山侨刊社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外事侨务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