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第一日。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602室。
(三)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2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齐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多报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笔试前3天由我局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共一份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我局委托相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883205。
附件: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