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莫城管理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村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村工作人员9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户籍在虞山镇莫城管理区的常住村(居)民;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服从分配;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
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11日,(5月9、10日休息)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常熟市虞山镇莫城管理区组织纪检办。
地址:莫城东街。
联系电话:52451224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明、工作证明(以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为准),到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虞山镇莫城管理区村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类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不足1:3的,设置岗位数相应减少,减少的岗位数增加到B类,B类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数不足1:3的,设置岗位数相应减少。
五、考试和考察:
1.笔试(占40%):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不定范围。
2.面试(占60%):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各岗位招聘人数进入考察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如全部相同,则一并进入,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票决决定拟录用人选)。
3.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试用录用:
考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用工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综合得分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影响录用的;考察结果影响录用的;本人自愿放弃录用的;试用期内辞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交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待遇。
2.录用待遇:按所在村一般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录村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管理区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452502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镇莫城管理区组织纪检办公室负责解释。
虞山镇莫城管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