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库研究报市粮食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财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交相关工作证明)身体健康,常熟市本地常住户口;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具备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底楼(常熟市珠江路222号)12、13号窗口投递简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个人简历1份。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并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应试。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录用的,年薪不低于人民币45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咨询电话:0512-52805353
江苏常熟国家粮食储备库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