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昆山市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社会关系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或传染性疾病,两眼裸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其它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9:00至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前进东路1268号)。
三、面试与考试
1.报名后,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面试,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培训人员,在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为期一周的法律基础知识和速录技能培训。
2.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金山打字通测试和笔录听写测试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如下:
⑴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分4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卷。
⑵金山打字通测试,占总分30%。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金山打字通输入指定文章或段落,以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打字速度低于每分钟60字的不得分;准确率低于90%的不得分。
⑶笔录听写测试,占总分30%。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播放的语音资料输入电脑,以准确率为评分标准。
以上三项测试总分不满60分的,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用。考试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速录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729915
监督电话:57712886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