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洪合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共28名,其中,镇聘工作人员1名,部门聘工作人员5名,协管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洪合镇2015年公开招聘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需求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嘉兴市户籍指嘉兴市五县(市)、两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45周岁(1970年4月28日至1997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体见《洪合镇2015年公开招聘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需求表》,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2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内报考洪合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考察不合格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2015年4月28日1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洪合镇政府前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小邱,联系电话:83344587。
报名时,填写《洪合镇公开招聘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并附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经资格审查,镇聘、部门聘同一岗位确认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协管员同一岗位确认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1.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由洪合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镇聘、部门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协管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由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镇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合镇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在洪合镇政府网www.honghe.gov.cn。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洪合镇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