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煤炭局批准,我队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太原市区(坞城路135号)。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和范围
共招聘矿山救护队员7名,身份为合同制。招聘范围为复员退伍军人、优秀社会青年均可(农村、城镇户口不限)。
二、 报名条件
1、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勇于吃苦,公正无私,志愿参加矿山救护工作;
2、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24周岁,男性;
4、高1.65米(含1.65米)以上;
5、眼视力在1.0(含1.0)以上;
6、中以上文化程度(煤炭院校毕业优先)。
三、 报名办法
由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情况可咨询救护大队。
电话:郝先生:13835173592
1、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复员退伍证(原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地点: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太原市坞城路135号)战训科
四、 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身体素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x40%+体能测试x60%)。
时间:2015年5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积分采取百分制。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2000米跑、爬绳、引体向上、负重蹲起共4项。
3、体检。由市矿山救护大对组织实施,按照所报职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矿山救护规程》。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矿山救护大队组织实施,按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取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聘用救护战斗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被录取的人员,培训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取得矿山救护指战员资格证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意外伤害等各项保险。
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