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中心等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和有关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中心和山西省国外贷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将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中心和山西省国外贷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共招聘4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4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省人社厅(www.sx.hrss.gov.cn)和省发改委网站(http://www.sxdrc.gov.cn)。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中心报名地址: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改委北配楼五层(宣传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9日。
咨询电话:0351—3119562。
联 系 人:贾转林。
2、山西省国外贷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改委南楼502室。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9日。
咨询电话:0351—3119592、3119515。
联 系 人:吕竹园。
3、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省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11月 21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所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综合写作、科技知识等。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4年11月22日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单位的岗位条件要求和具体公告执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等方面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7676036、7676034
省发改委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351-3119318
省监察厅驻省发改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1-311958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2014年省发改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