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组函字〔2014〕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从娄烦县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完成好这项考核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07年(含)前选聘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合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满一届的;
2、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三年的;
3、被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的;
4、聘期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的;
5、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的。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娄烦县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通过报名、考核、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8:00—18:00。
2、报名地点:娄烦县人社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前往娄烦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由服务所在地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对于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招聘程序及方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考核招聘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和附加分值三个部分。
(三)政治审查
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及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组织、纪检、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所产生的招聘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具体承办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娄烦县政府网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认真调查落实,确有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监督电话
考核招聘工作关系到每个报名参与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开、平等、公正地进行,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娄烦县纪委 监督电话: 0351—5322645
娄烦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351—5326415
娄烦县人 社 局咨询电话: 0351—5321660
附:
1、《娄烦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娄烦县2014年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娄烦县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县(市、区) |
招聘岗位 |
招聘 名额 |
服务地 要求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娄 烦 县 (7) |
娄烦镇乡镇事业单位 |
1名 |
娄烦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在大学生村官岗位工作满七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符合考核招聘条件 |
静游镇乡镇事业单位 |
1名 | ||||||
杜交曲镇乡镇事业单位 |
2名 | ||||||
天池店乡乡镇事业单位 |
1名 | ||||||
盖家庄乡乡镇事业单位 |
1名 | ||||||
庙湾乡乡镇事业单位 |
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