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李沧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经区政府同意,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2名。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年龄20周岁以上(1995年3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李沧区常住户口者优先;
4.具有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预防医学、生物、化学、法律、中文、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和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下六类人员将不予聘用:
1.受到各类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每人每月经费3130元,含聘用人员工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绩效考核、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00元)和劳务管理等费用。
五、主要职责
1.协助所在单位执行落实上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群众宣传推介科学合理的饮食用药知识,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知识;
2.协助摸排、收集、上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辖区农产品种(养)殖、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业户质量监管,及时收集报告食品药品动态信息;
3.劝阻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协助食药所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4.负责传递上级部门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了解掌握辖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
5.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6.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7.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其他相关工作。
六、招聘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14日(周一、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截止2015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李沧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李沧区枣园路17号。
联系人:陈雪娟;联系电话:87891727,18816391933。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李沧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李沧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求职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16日前在李沧人才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7日(周五)上午9: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考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公文写作、食品药品安全、计算机操作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周六)下午14:3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李沧人才网上公布。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随笔试成绩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素为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成绩在李沧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政审
按照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根据培训结果确定聘用人员,与青岛汇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
(八)纪律
纪委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考场作弊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管理考核
本次招聘的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分配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机关科室,由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筹调度,并制定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八、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李沧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李沧区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