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是隶属于海口市卫生局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核准,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其中:院前急救医师10名,护士2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四)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急救工作的经验;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卫生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24日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工作经验证明,到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大道390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现场报名并填写《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扫描件一同发邮件至hk120zhp@163.com。属在职人员的,需将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扫描一同发邮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898-36633808,联系人:林老师。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上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题型为选择题。笔试成绩在海口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2. 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等,面试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海口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五) 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及体检结果在海口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海口市卫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椰海大道390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
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
附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