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隶属于省政府办公厅,挂靠海南省气象局的省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综合管理岗:1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与传播、传播学、传媒策划与管理、新闻传播学、新闻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等专业。
2.预警业务岗:2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考试综合成绩平分条件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35岁以下人员(198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8.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人才招聘网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5年4月1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5年4月10日发送至邮箱qxjrsc@hainan.gov.cn,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5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考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请于4月1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因此请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述报名资料的,请发送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姓名-2015年招聘报名”。
(2)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分为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进行初审,4月17日,在海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三楼多功能厅。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当场打分,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气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相关管理按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人事处(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238036、65341240、
传真:0898-65238036
电子邮箱:qxjrsc@hainan.gov.cn
附表: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海南省气象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