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是专职从事热带农业科学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下设粮食作物研究所、蔬菜研究所、热带果树研究所、园林花卉研究所、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产品加工设计研究所、土壤肥料研发中心、畜牧兽医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经过20多年的努力,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已发展成为以热带农业、畜牧业为主要研究对象,特色鲜明、学科齐全、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影响力的综合性农业科学研究机构。
目前全院拥有科研用地1300多亩,建有国家水稻改良中心海口分中心,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热带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国家五指山猪重点资源保种场,荔枝、菠萝蜜国家种质圃,海南省(国家级)原种场,以及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5个农业部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是农业部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认证单位和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2009年以来,全院承担300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已有84个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22项,二等奖23项。
海南省具有丰富的热带植物资源,区位优势明显,是全国天然“大温室”,空气质量一流,生活和工作条件优越。目前,海南正在实施“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重点建设好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天然橡胶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水果和花卉基地、水产养殖加工和海洋捕捞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都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迫切需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盟。
由于工作需要,海南省农业科学2014年拟公开招聘一批急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层次、人数
计划招聘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14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以及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等网页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办公楼三楼)。
2.报名时间:招聘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海南省农科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个人简历、计划生育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章)、个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2013年及以前毕业人员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位证,以及毕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计算机等级证书及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政治面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压缩文件包)提供。
尚未取得学历等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凭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用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信箱2751166760@qq.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单位(部门)﹢专业、学位”。
(3)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联系人:崔璐;联系电话:0898-65369365。传真:0898-65231208。
(三)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农科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公告。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考试前的7个工作日,公布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
(四)组织考试、考核
1、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作。
2、考试
报考要求博士学历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通过综合面试评分(含写作能力测试),推荐考核体检人选,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报考要求学士及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内容范围:主要考核写作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认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考官由院领导和相关专业的专家7或9人组成,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顺序采取抽号方式,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4年5月中旬。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进行公布。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上报省农科院党委审核后,按程序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898-65369365
附件: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14年人才招聘计划表、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招聘人员登记表.rar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