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宿迁日报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县(区)合同记者8名(分别安排到沭阳、宿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对新闻工作充满兴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新闻从业经历者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于2015年2月5日—2月17日到宿迁日报社(宿迁市发展大道64号)910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和能证明自己资质、能力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不退回),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
2.笔试:在资格审查后,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100分,占总分50%。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占总分50%。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分按拟招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宿迁日报社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此前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招考纪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89819 邮编:223800
邮箱:sqxxl@126.com 宿迁日报社纪检监察室
六、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日报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丹
电 话:0527—84389808
附: 职位表.rar
宿迁日报社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