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上饶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被聘人员由本院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书记员身份。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文、法学、计算机专业;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上饶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订保密协议、签订聘用合同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号,网上报名邮箱2771283719@qq.com,现场报名地点: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93-7995211。报名时需填交《上饶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审查地点: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100分)。包括申论和计算机操作。其中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50%,计算机操作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暂定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本院五楼会议室。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差额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上饶县人民检察院。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
(四)考察。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者电话咨询相关人员意见。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当者,以计算机操作成绩高的优先)及考察情况,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上饶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
(六)录用
1、签订保密协议。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2、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左右;试用期满后,月薪及社会保险金等福利待遇不低于20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择优录取,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饶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