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为努力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受卫辉市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0名。
二、职责任务
作为法官的辅助人员,协助法官做好审判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涉案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2月1日至1997年2月1日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法律类专业、中文、文秘类和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本科以上学历可以不受专业限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四、培训聘用和用工形式
市法院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二年一签(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市法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待遇1300元(工资随上级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家规定的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六、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卫辉市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分为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
七、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0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参加重大比赛荣誉证书等证明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本简章由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4479200
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