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中心简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负责成都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岗位
职务名称人员数量
窗口服务人员10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审批在职职工、托管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加强审核管理,防止出现差错;
2、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主动化解支取矛盾;
3、负责按时办理提取业务凭证的汇总、统计、打印和移交工作;
4、执行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和业务办理流程,及时记录、反馈业务办理中的问题;
5、严格执行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积极做好窗口的服务工作;
6、负责按规定办理职工查询服务,参与咨询工作;
7、负责提取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四、招聘条件
1、28岁以内,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专业:会计、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优先;具有会计、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有较强的倾听与沟通能力,能够快速了解职工的真正需求;
3、为人积极、阳光,团队协作能力良好,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有意者自即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24:00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标准证件照片)发送至1544338077@qq.com(注明应聘单位与岗位)。
特别提示:2015年2月16日24:00之后送达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不再受理。
注: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并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思想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与稳定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被录用人员直接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本科毕业3-4万元/年;专科毕业2.5-3.5万元/年。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