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作为文化部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承担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上海市文化行业管理的各类资格和岗位业务培训,以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文化人才认证等人才评价业务。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培训项目研发岗位,拟招聘数1名。
(二)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拟招聘数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培训项目研发岗位
1、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制订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培训管理规章等文件;
2)协助部门对培训开发项目做需求分析和效益评估,制订目标明确、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培训项目开发方案;
3)协助部门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培训项目前期调研、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培训项目成本核算、师资库建设等;
4)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考试管理、档案管理;
5)协助部门负责人完善培训授课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6)按时间节点完成讲课酬金、劳务、监考等费用的制单、申报、发放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中心”党支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关工作;
2)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做好对外交流;
3)处理好“中心”内部关系,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负责“中心”公文的正常运转,做好公文的起草、立卷、归档;
5)负责起草“中心”日常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
6)负责“中心”工作收集和填报,安排落实各类行政综合性会议;
7)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协调各部门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任职资格
1)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经济、法学和文秘等相关专业;
3)有办公室工作经历,具有较广的人脉关系;
4)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公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对外联络能力和服务意识;
6)熟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业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下载《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应聘报名表》,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应具备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rcpxzx_wgj@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已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4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文广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737471
电子邮箱:rcpxzx_wgj@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