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本委实际,特拟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编制外合同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项目管理工作人员1名
工作内容:协调解决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工地管理;受理科技工业区企业的投诉;负责创业服务平台、孵化器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科技园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建设项目实施等。
招商工作人员1名
工作内容:协助科技工业企业资本运作和开展融资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工业区招商引资活动及宣传推荐工作;协助入园项目管理员开展项目审批、管理等的其它工作。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31日),土木工程、建筑类、物流工程、企业管理、生产管理、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形象气质良好,有企业工作经验、项目管理或项目前期工作经验、产业研究、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待遇从优;
4.性格开朗,工作细致,责任感强,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5.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楼2001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2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我委办公室对照本《简章》规定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测试和面谈
由我委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录用。缺考、违纪、弃权的按照零分处理。暂定春节过后组织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时间、地点
(一)时间:时间待定,费用自理。
(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择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标准,具体实施参照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
面谈结果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经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后,正式聘用。
八、工资
工资1800-3500元(试用期间按80%计),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正式聘用后工资可按照岗位及奖励性绩效调整实施。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咨询答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委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770—2818331,联系人:周 诚、陈晓邹,传真:0770—2818327,邮箱:stj2818331@163.com,监督电话:0770-2818851。
防城港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