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特拟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保洁员1名,财务人员1名。以上均属编制外招聘合同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通信、电子工程、计算机及其它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有计算机组网、调网经验; 掌握网站维护的基本技能;具有三年以上电脑软件、硬件集成系统维护、维修经验;
4.熟悉音响系统操作;
5.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强、善于分析思考问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办公室、摄影摄像和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6.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三)招聘保洁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女性,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熟悉电脑word文档、Excel软件等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3.工作细致,责任感强,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以上招聘人员均面向社会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财务人员(兼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证,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
3.工作细致,责任感强,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四、工作时间
一周上班五天,休息两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行政办公室(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2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
五、测试和面谈
组织符合条件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及现场操作,按成绩排名前3名进入面谈阶段。保洁人员、财务人员只进行面谈。
测试和面谈,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录用。缺考、违纪、弃权的按照零分处理。测试和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时间、地点
(一)时间:时间待定,费用自理。
(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择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标准,具体实施参照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
测试和面谈结果提交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经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
1.办公室工作人员,合同工资为2500元/月,聘期一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每月按照合同工资的80%支付),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2.保洁员,合同工资为1600元/月,聘期一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每月按照合同工资的80%支付),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3.财务人员,为兼职人员,合同工资为900元/月,聘期一年。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为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咨询答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770—2215809,联系人:蒙婵媛、张美丰,监督电话:0770-2215806。
防城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