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岗位合同工的意见》(桐委办[2007]45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桐乡市创建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桐乡市创建办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桐乡市创建办招聘岗位合同工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桐乡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试。考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根据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过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 桐乡市创建办二楼208办公室(平安路99号,市人防办南侧)
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咨询电话:0573—88902701 88197912
浙江桐乡人才网http://www.zjtxrc.com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创建办
2015年1月12
附件:
桐乡市创建办招聘岗位合同工招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
学历 |
所需条件 |
备注 |
1 |
创建办 |
环境卫生 督查员 |
4 |
大专及以上 |
市政园林、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专业,桐乡市户籍。 |
户外作业,适合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