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平湖市卫生系统赴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1.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中医院、平湖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3)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年龄18—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地点:每所高校将作为一个招聘点。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可前来报名。以校园招聘现场会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皖南医学院中已招满,蚌埠医学院将不再推出。
1、皖南医学院
时间:2015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 号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室内体育馆
2、蚌埠医学院
时间: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2015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卫生网、平湖人才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护理岗位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应聘前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还应在聘用后连续二次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跨度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终止已签订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5.本简章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沈卫杰 陆娣瑛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85111683
附件:
1:平湖市卫生系统赴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2:2015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1:
平湖市卫生系统赴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要求 |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神经外科、普外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内科、颌面外科、重症病房 |
7 |
神经外科学、外科学、神经内科学、消化内科学、呼吸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重症医学及相关对口专业 |
硕研 |
|
儿科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本科 |
| |
麻醉科 |
2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急诊科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放射诊断 |
3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营养室 |
1 |
医学营养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护理 |
7 |
护理学 |
本科 |
| |
平湖市中医院 |
中医骨伤科 |
1 |
中医骨伤科学 |
硕研 |
|
脑外科 |
1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 |
| |
心电图 |
1 |
心电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放射诊断 |
2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检验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 |
护理 |
2 |
护理学 |
本科 |
| |
平湖市精神康复中心 |
精神科医生 |
1 |
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放射诊断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平湖市妇幼保健所 |
临床医生(外科)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肿瘤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急危重医学、普外科、骨外科 |
3 |
临床医学及对口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内科、呼吸内科) |
硕研 |
|
超声诊断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放射诊断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急危重 |
2 |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 |
眼耳鼻咽喉科 |
1 |
临床医学或对口专业 |
本科 |
| |
皮肤科 |
1 |
临床医学或对口专业 |
本科 |
| |
临床医生 |
4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
康复技术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 |
合计 |
49 |
|
|
|
备注:学历本科指本科及以上,硕研指硕研及以上。